江苏省独角兽企业、潜在独角兽企业(政策依据)
发布日期:2023-06-16 阅读次数:
申请条件(独角兽企业)
序号 |
申请条件 |
1 |
在江苏省内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; |
2 |
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; |
3 |
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; |
4 |
符合以上三条,估值超过10亿美元。 |
申请条件(潜在独角兽企业)
序号 |
申请条件 |
1 |
在江苏省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硬科技企业; |
2 |
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; |
3 |
成立5年之内且估值不小于0.5亿美元(或3亿人民币),或成立5〜9年(2013〜2017年成立)且估值为1〜10亿美元。 |
扶持政策
独角兽、潜在独角兽企业
1. 首次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,奖励最高200万元。
2. 首次认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的,奖励最高50万元。
注:具体申报条件和扶持政策以最新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
政策咨询
常州常信园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:0519-863399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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